“做”只要有想法就可以了,“击穿”还得有能力。后者出结果。
如果不奔着誓不罢休的念头去“击穿”,只是自欺欺人地浪费时间。
面对挑战,决定“击穿”的过程是痛苦的。你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成,但可以确定的是你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。这时我常觉两条路在脚下伸开。注视之下,一条平坦开阔心向往之,一条迷雾缭绕让人畏惧。选择后者,常选常对。
很多时候,脑海忽闪过一个念头,比如产品与业务不吻合的风险点,如果任凭它一闪而过不再深究,事后会以更严重的后果浮现出来,概率几乎百分百。原本多追加两天改完产品设计就可以避免的事情,变成了对影响业务之后该产品改代码… 花了俩礼拜。
“只‘做’一下得了”的念头会经常蹦出来,但同时你可以预见到之后要补的锅,然后仍然要投入精力、经受痛苦,最终被动地硬着头皮去“击穿”。因为不想被逼绝境,所以眼睛一闭,尽快解决——
“Let’s do it, now.”

能够下决心“击穿”的前提条件是,为自己。我不认为应该存在“为别人做一件事”这样的动机,它本身站不住脚。我们去做任何事情的动机,都应该转变成“为自己”。
工作是为自己积累能力,恋爱是为自己充实精神,养育是为自己完整人生。由此我们能为自己的决定、做法负责,也为结果负责。
如果能坚定“工作是为自己”的想法,那么工作上的决定会更能够站得住脚:周末到底干不干活,先做哪样后做哪样,需要补充什么技能来夯实主业。然后变成了一个有主观能动性的员工,企业来雇用这样的人而不是机器。
原本是为了向上级交代,现在变成了为自己负责,于是自然不会应付了事。目标是把这件事儿搞定,那就用最短的时间,全力以赴。其实开始之前是最痛苦的,真正做了决定也便沉浸其中。
结果说实话并不那么重要。天时地利,成功的组成因素太多。一件一件事情踏实的去击穿,够得太高失败了,下次就低点儿;总在做没挑战的事儿就加大难度… 一直不断地击穿就好了。
带同事去公司200米外的饭馆吃饭,他问“这么好的馆子你怎么找到的?”
“一家一家吃过来就找到了。”